依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4】395号)文件精神,我区摸底调查,建立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库,现公告如下:一、扶持规模及补助标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区储备申报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村2个,每个扶持村财政奖补资金总额为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0万元,省财政配套50万元,市区配套资金20万元,二、摸底调查项目入库规模2025年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共计入库2个村,新民街道新民村、女儿河街道女儿河村,三、主要经营形式女儿河街道女儿河村购买运输车辆对汤河子工业园区企业开展综合运输服务项目,新民街道新民村购买农业车辆设备开展农村专业服务项目,特此公告,太和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