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部委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精神,按照省、市、县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具体措施要求和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芮城县农业农村局、芮城县发展和改革局、芮城县财政局和芮城县商务局联合制定了《芮城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抓好落实,芮城县农业农村局芮城县发展和改革局芮城县财政局芮城县商务局2024年10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全文:关于印发《芮城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