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时间11月8日—11月13日18:00截止受理,(二)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评分,出现2分(含)以上的评分错误,且该项评分错误直接导致评审结果改变的,(五)存在其他专家评审明显错误情况的,需核实企业财务情况,包括得分异议情况说明及原因,盖公章)(备注:注明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五)申请企业如对专家在以下方面打分有异议的,五、咨询电话0755-28930852,0755-28947982,依据“受理-初审-推荐”的程序择优推荐,按时限要求报送推荐名单,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