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2024年10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公示根据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绍兴市越城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社会保险补贴和创业补贴实施办法》(越人社发〔2024〕17号)规定,下列人员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1.低保户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5.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6.失业登记满2年以上的失业人员,7.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失业人员(指非农户籍人员在失业登记时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自次月起可界定为就业困难人员),8.转业军人中的失业人员(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得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31日,越城区共有164人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通过审核,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4日,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附件:越城区2024年10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明细表越城区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