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23〕25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98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遴选工作,包括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材料、高端装备、工业软件、生产工艺、产品服务系统等相关技术,(三)绿色化技术有效促进企业节能降碳,包括节能、节水、降碳、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绿色服务等相关技术,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二)申报技术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较好的适用性、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时效性,三、工作要求(一)各申报主体如实填写《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附件1),(三)各有关推荐单位于2024年11月13日(周三)前将推荐函、《先进适用技术申报汇总表》(附件2)等相关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材料(含推荐函、汇总表及申报书)报送我局(工业发展科),四、推广应用(一)清单发布,(二)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科技中介机构、中小企业开展推广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持续跟踪技术推广情况,不断完善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机制,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1月8日附件:1.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pdf2.附件1.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docx3.附件2.先进适用技术申报汇总表.xlsx4.附件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