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等节能法律法规,根据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关于2024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近日,到企业生产车间核查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工艺、设备等行为,督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情况和落实节能审查意见情况,节能监察专家组根据现场监察情况,对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改进节能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宣传科普相关节能政策,进一步加强政企交流、挖掘企业节能潜力,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节能监督检查,提高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水平,持续开展重点用能行业专项节能监察,健全企业用能数据库,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