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有关部门:林下经济是指依托森林、林木、林地及其生态环境,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发展林下经济潜力巨大,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科学、合理利用林下资源,适度、适量、适当发展林下经济,引导林下经济科学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二)积极发展林下种植,合理利用森林生态景观、自然文化环境和林下无公害产品建设农家乐、森林农庄、林下经济庄园,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化经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落实林下经济发展用地用林政策,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信贷投入,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