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为切实做好2023年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项目相关主体申报、遴选、奖补工作,现制定《新沂市2023年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对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并指导拟申报主体及时上报相关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新沂市2023年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新沂市2023年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3.新沂市2023年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新沂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18日附件1新沂市2023年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为切实做好2023年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项目相关主体申报、遴选、奖补工作,二、支持方向1.申报主体2023年以来新建智慧园区、智慧农牧场的各类主体以及已经建设物联网的各类主体,2.支持范围和内容对新建智慧农业园区、智慧农牧场的物联网应用设备以及购置更新物联网设备主体进行补贴,3.补助办法原则上补贴主体不超过相关智慧农业物联网应用设备投资额的30%(对新建智慧农业园区补贴上限不超过10万元,对智慧农牧场主体补贴不超过5万元),原则上同一主体3年内不连续支持,项目申报单位法人被司法、执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黑名单的,要签署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2.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附件2)、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协议、项目经费支出票据、对接“苏农云”平台等佐证材料),附件2新沂市2023年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项目申报表申报主体名称申报主体法人姓名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地址拟建设项目及投资申报单位意见(单位盖章)经办人:负责人:年月日镇政府(街道办)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签字:年月日局审核意见业务科室意见分管领导意见签名:年月日签名:年月日附件3新沂市2023年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总投资申请财政资金项目所在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申报单位承诺: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