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江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做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万载县财政局 | 2024-10-1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近日,江西省财政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4〕15号),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包括中央驻赣单位)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凡纳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协商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的,在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贷款,且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按照相关贷款资金划付供应商账户之日起予以贴息,贴息期限2年,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关于做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4〕15号)。

更多精选

  • 2024-10-13 00:00:00
  • 2024-10-13 00:00:00
  • 2024-10-13 00:00:00
  • 2024-10-13 00:00:00
  • 2024-09-30 00:00:00
  • 2024-09-20 00:00:00
  • 2024-06-03 00:00:00
  • 2024-05-09 00:00:00
  • 2024-04-26 00:00:00
  • 2024-04-25 00:00:00
  • 2024-04-18 00:00:00
  • 2024-01-02
  • 2024-02-26
  • 2024-03-19
  • 2024-03-28
  • 2024-04-04
  • 2024-06-05
  • 2024-06-11
  • 2024-06-12
  • 2024-06-14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