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现就2024年度农业龙头企业扶持申报事宜公告如下:一、扶持对象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二、扶持内容及标准(一)贷款贴息1.贴息范围:对于年度贷款总额超过100万元的主体进行贴息,申请贴息资金的银行贷款应主要用于企业发展壮大,2.不予贴息范围包括:申报对象、范围和贷款用途与上述规定不符的,同笔贷款在贴息年度内已获得过其他财政贴息补贴的,农业龙头企业在贴息期限内已享受过以设施建设投入额为计算依据的财政补贴,(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上规对规上企业在厂房租赁(需经入园审核)等方面给予补贴,其中保持连续在库2年以上给予其租金费用20%的补贴,连续在库3年以上给予其租金费用50%的补贴,连续在库5年以上给予其租金费用80%的补贴,连续在库8年以上给予其租金费用100%的补贴,并将申报材料(见附件)报至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中心317(联系人林群蔚,四、所需材料(一)贷款贴息1.2024年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申报书,经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附件:2024年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申报书.docx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1月8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