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龙政办发【2024】18号)文件精神,拟对2024年三季度销售额增量达到奖励条件的20家限下样本单位(批发业、零售业)进行政策奖励,(具体项目见附表)公示期自11月7日至11月13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570-7566525(商贸流通科)附件:限下样本单位(批发业、零售业)2024年三季度销售额增量奖励发放清单.docx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