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服务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5〕323号文)、《安溪县财政局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安财社〔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确认,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企业共招用就业困难人员27人,应给予发放补贴资金199094.76元,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6日开始,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6000961(安溪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附:安溪县2023度年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第三批)明细表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服务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5〕323号文)、《安溪县财政局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安财社〔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确认,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企业共招用就业困难人员27人,应给予发放补贴资金199094.76元,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6日开始,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6000961(安溪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附:安溪县2023度年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第三批)明细表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