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2号),现将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11),省级单位相应增加2024年"205教育支出"类相关预算科目指标,省盲人学校列"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各市、县(市)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结合本地实际足额安排应承担的资金预算,二、各地、各学校要结合《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等文件要求,三、中央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管理,省级和各地对应安排的资助资金,各地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直达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办〔2022〕12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和《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20〕39号)等有关要求,并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的要求准确标注直达资金标识进行日常管理,四、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对学校因实施减免政策而给予的补动由学校纳入预算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五、各地、各学校应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照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12),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1)浙财科教〔2024〕2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