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方向面向有色、化工、通用机械、轻工、电子行业,遴选以适用性为核心,具备技术领先优势,已有成熟应用实践,可快速复制推广,符合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技术,包括承载和应用技术的工艺、物料、装备、软件、系统、管理、咨询和服务等,(二)智能化技术有效促进企业优化算法、提升数据处理能力,实现自主决策、自主学习,包括智能装备、智能工厂建设、产品和工艺设计、智能生产作业、智慧运营管理、智慧供应链、信息基础设施等相关技术,(三)绿色化技术有效促进企业节能降碳,提高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技术,包括节能、节水、降碳、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绿色服务等相关技术,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允许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单位一般不超过3家,(二)申报技术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较好的适用性、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时效性,较高的推广价值、经济和社会效益,应用前景良好,3.技术应用门槛较低,具有良好的投资回报,适宜在中小企业大规模推广应用,4.技术及相关专利属于申报主体,知识产权明晰,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和国家秘密,三、工作要求(一)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部属高校、部属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初审推荐工作,统筹考虑区域差异和平衡,对2023年技术合同成交额前十位的省份(北京、上海、湖北、浙江、江苏、山东、广东、陕西、湖南、安徽),推荐技术不超过10项,其他省(区、市)不超过5项;行业协会(学会)、部属高校、部属单位每家推荐技术不超过5项,(三)各有关推荐单位于2024年11月22日(周五)前将推荐函、《先进适用技术申报汇总表》(附件2)等相关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版材料(含推荐函、汇总表及申报书)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技术进行评审,发布《先进适用技术清单》,鼓励各地方、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技术扩散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持续跟踪技术推广情况,适时开展评估工作,并动态更新技术清单,不断完善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机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夏厦010-68205247服务型制造研究院郝奥振010-6607101119801171865材料报送电子邮箱:haoaozhen@isom.org.cn附件:1.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2.先进适用技术申报汇总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