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单位实施代建管理,项目单位与代建单位应通过合同约定代建范围,第五条代建项目实施流程为项目立项、代建方案获批、选定代建单位、报批报建、工程建设、工程验收、结决算、资产移交等环节,项目单位应当在确定代建单位后30日内完成代建合同的签订,代建单位应当在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后及时编制“保证最大工程费用”报告,代建单位与项目单位签订代建合同之日起,代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现场签证和工程变更的相关管理制度,项目单位和代建单位应当按照代建合同要求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等手续,代建、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当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料管理,代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返还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协助代建单位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划、建设和消防等相关报建手续,(七)负责审核代建单位组织编制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保证最大工程费用”报告等文件,负责代建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同时符合代建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投资控制在投资概算范围内、工程质量优良、无安全事故发生等四个条件,代建单位确认在提交保证最大工程费用报告时已完成投资概算批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