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部署,为了更好地开展就业重点群体和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现将开展政府补贴培训机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大连高新区行政区内凡经正式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教育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农村职业教育中心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等,均可申请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三、认定程序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组织专家对申请机构的办学条件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并报请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对拟认定的培训机构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与其签订培训协议,四、受理机构大连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五、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受理申请,截止2024年11月10日,六、申报地点大连高新区技术产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才中心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81761062附件:1.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2.大连市政府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3.大连市政府补贴创业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4.大连市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就业重点群体、新型学徒制、创业)培训认定机构协议书(样本).docx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