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对象茂名市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申请第137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的出口企业,四、申请时间(一)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即日起—11月20日,(一)品牌展位申请程序第137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1.品牌展位确认属第136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于11月20日前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确认第137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其他有意申请品牌展位的非品牌企业向我局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填写品牌展位申报表(附件2-品牌展位申请表模板)并加盖公章,连同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至我局(对外贸易科)(相关文件路径:广交会官网首页——参展商——参展指引——品牌展位评审申请指南),(二)一般性展位申请程序请有意参展的企业,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于12月4日前将推荐汇总表报至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须提交联营企业申请信息(限对应展区申请展位在3个及以上的企业),企业需在展位确认阶段(时间为开展前约1个月)确认选择是否联营(路径:展位申请——展位查询及参展确认),(三)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显示“审核通过”并不代表获得展位,附件:附件1.第137届广交会各展期对应展区设置情况表.pdf附件2.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zip附3:企业简介模板-1.doc附件4.推荐汇总表.xls附件5.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xls茂名市商务局2024年11月8日(联系人:张举鹏、叶桂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