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宜春市秀江纸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分别进行了专家评估、验收,经过材料审查、专家质询、现场考察核实并召开了专家评估、验收会议,同意宜春市秀江纸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现将2024年第三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企业名单公布如下:一、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1.宜春市秀江纸业有限公司(经开区)二、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1.江西省奉新县季步诺纸业有限公司(奉新县)2.江西景嘉化工有限公司(樟树市)3.江西五矿高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高安市)4.上高县弘大织造有限公司(上高县)宜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秘书科2024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