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机制改革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我局拟对2024年第一季度高质量发展的建筑业企业进行通报,根据企业第一季度产值完成情况记入不同次数C类信用监管行为:企业一季度产值累计总量达到25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的,记录C4档次0.25次,一季度产值累计总量达到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记录C4档次0.5次,一季度产值累计总量达到1亿(含)至1.5亿元(不含)的,记录C4档次0.75次,一季度产值累计总量达到1.5亿(含)至2亿元(不含)的,记录C4档次1次,一季度产值累计总量达到2亿(含)至3亿元(不含)的,记录C4档次1.25次,一季度产值累计总量达到3亿(含)以上的,记录C4档次1.5次,记入C4(建筑市场管理)信用记录系数标准产值(亿元)记入档次0.25≤—<0.50.250.5≤—<10.51≤—<1.50.751.5≤—<212≤—<31.25≥31.5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