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企业:现将《关于做好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现将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二)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处于国内领先,(三)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二、组织实施(一)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4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4〕361号)、《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于2024年11月22日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应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三、有关要求(一)请区内企业积极申报,并于11月19日(周二)下班前将正式推荐文件、申报书、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各一式2份报送至经济发展部工信办,电子版U盘报送,(二)以上涉及申报文件详见网址https://www.miit.gov.cn/jgsj/zbys/wjfb/art/2024/art_45f68e1298fb45f1b68a107641a4a78d.html联系人:刘老师0371-61317279地址:创业中心1号楼C422房间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