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扬州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29日扬州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和加强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根据《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3〕1号)、《扬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扬办〔2021〕6号)《扬州市科技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扬府办发〔2023〕6号)等相关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科技计划资金”)是由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有关专项科技计划组成,提升科技创新产出效能的专项资金,第三条科技计划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突出重点、分类支持、科学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进行专项资金监管并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五条市科技局负责制定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按规定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接受并配合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项目主管部门等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由市科技局立项支持的其他科技创新项目等,按照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市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第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等在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申请和使用管理中存在以下行为的,第十六条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各专项计划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