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范围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三都心宁精神病院有限公司符合补贴标准,吸纳高校毕业生王应丽等2人,补贴时间为2024年1月-2024年10月,应兑现社会保险补贴22616.16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14日,在公示期限内,请到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联系电话:0854—3028276,监督电话:0854—3921042,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