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筑府办函〔2024〕6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筑府办函〔2015〕103号)予以废止,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0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