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公布新一轮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和改革试验任务的通知》(苏农政改〔2019〕5号)文件精神,依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一轮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扬江政办发〔2020〕29号)、《关于对2021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扬江农发〔2021〕98号)等文件要求,经项目建设主体申请,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供销合作总社组成项目验收组联合验收,初步确定2021年4个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项目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1月14日-1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1月21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和区供销合作总社反映,联系电话:0514-86552109、0514-86528963、0514-86865242,附件:江都区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体项目拟通过验收公示表.doc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