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协会、能源企业:现将《山东省能源行业安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山东省能源局2024年11月6日山东省能源行业安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能源行业安全专家委员会运行管理,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能源行业安全专家委员会的建立、管理、使用和维护,第二章组成和职责第四条专家委员会在省能源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包括专家的出入库调整、抽取使用、培训考核、动态管理等工作,第六条专家委员会委员主要职责:(一)对全省能源行业安全工作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六)参与能源安全的其他相关工作,(五)参与能源安全的其他相关工作,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委员和专家享有以下权利:(一)对能源行业安全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第九条委员和专家应承担以下义务:(一)自觉接受省能源局的监督管理,(二)熟悉能源行业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具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安全技术或管理工作经历,专家应当回避:(一)工作任务对象属于专家工作单位或退休前所在单位的,对在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的优秀技术管理人才,附件:1.聘请专家申请表2.抽取专家表3.专家工作情况评价表点击查看原文件:《山东省能源安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鲁能源执监〔2024〕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