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文件、《关于印发促进2022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0条措施的通知》(赣教高字【2022】13号)、《关于做好服务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64号)文件规定,现予以公示:1.南昌县小蓝趣丸工作室法定代表人:刘宇航,男,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1437号银湖湾1栋1619室,2.南昌一方摄影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超然,男,3.南昌县幽兰镇环宇家庭农场法定代表人:涂环宇,男,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幽兰镇牌坊村夏浦涂家自然组东面,4.南昌县向塘镇徐彪殡仪用品店法定代表人:徐彪,男,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向塘镇璜溪村后罗自然村3号,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培育股反映,南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培育股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