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明财外〔2020〕3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审核,3人(王在斌,黄学玲,孔恒燕)符合2024年第三季度申请贴息资金资格,现拟发放2024年第三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3人2242.65元,予以公示,2024年度第三季度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明细表单位:元序号个人/企业名称人员情况贷款期限(年月日-年月日)贷款机构发放贷款金额中央和省级承担县(市、区)承担合计1王在斌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024.04.26-2026.04.25建宁刺桐红200,000487.17324.78811.952黄学玲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024.06.21-2026.06.20建宁刺桐红200,000487.17324.78811.953孔恒燕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022.08.15-2024.08.14建宁县信用社200,000371.25247.50618.75小计6000001345.59897.062242.65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联系电话:0598-7971316、7971359,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