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要求,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对鄂州市地方标准《鄂州市主要行业用水定额》进行再次论证并审定通过,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6月4日,共30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标准文本内容有异议,可向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反映,联系人:胡婉莹陈玲联系电话:13971992208027-60670272邮箱:775883423@qq.com814236160@qq.com附件:鄂州市地方标准《鄂州市主要行业用水定额》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