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安排,根据《石家庄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政策》([2022]-93)、《石家庄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石市监发〔2022〕42号)文件规定,现就高新区2025年度石家庄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商标品牌指导站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位置在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所、具备知识产权工作优势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各类知识产权公益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高校院所等,(三)能够发挥商标品牌指导站的作用,指导企业制订和完善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发展品牌经济,做好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四)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申报材料(一)《石家庄市2025年度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申报书》,(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法人资格证书等主体资格复印件,(三)能佐证项目申报内容的相关材料,(四)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11月14日前将申报书纸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区局统一推荐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管理科,联系人:于大鹏0311-85099012邮箱:cbygf2021@163.com地址: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1005号(管委会北院)2栋224室石家庄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6日关于征集2025年度石家庄市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的通知附件1石家庄市2025年度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申报书附件2诚信承诺书(模板)附件3推荐函(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