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许昌市汇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的公告〔2024〕77号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典当行设立变更和退出三项审批制度的通知》(豫金发〔2020〕3号)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信用承诺优化行政审批的通知》(豫金监〔2021〕52号)等有关规定,许昌市汇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变更公司股权结构,依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意见,经研究,现公告如下:股权结构变更前为:许昌市金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234万元、占34.41%,河南唯酒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8万元、占5.59%,李学军出资191万元、占28.09%,李淑霞出资81万元、占11.91%,王艺璇出资106万元、占15.59%,刘璐出资30万元、占4.41%,股权结构变更后为:许昌市金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234万元、占34.41%,许昌辰汇物流有限公司出资174万元、占25.59%,李学军出资191万元、占28.09%,李淑霞出资81万元、占11.91%,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