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嘉兴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嘉发改〔2024〕64号)要求,平湖市发改局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制定了《平湖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4年版)》(公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反馈至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示日期: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3日联系人:王丽平联系电话:0573-85630538联系邮箱:403485569@qq.com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11月5日1105-《平湖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4年版)》(公众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