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为进一步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企业合同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湖北省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暂行办法》规定,税务、人社等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征信和社会公告征求意见等程序,公布有效期两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公布期间应当诚信经营,信守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动态监管,将撤销其公布资格,武汉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j.wuhan.gov.cn/)实时公布的内容为准,武汉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电子证书同步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scjgj.wuhan.gov.cn/zwgk_65/jggg/tzgg/202409/P020240909641287771892.xlsx)“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请相关企业及时下载保存,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