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202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下达名单已确定,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农技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海农〔2021〕138号)、《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名单的通知》(浙农字函〔2021〕910号)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和监测结果的通知》(甬农发〔2021〕190号)等文件精神,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6日—5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9298605,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6日2021年海曙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序号镇(乡)街道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合计金额1集士港镇宁波市海曙华丰粮机专业合作社552高桥镇宁波市海曙岐阳农机专业合作社553石碶街道宁波市海曙西杨粮机专业合作社554集士港镇宁波市海曙京苗水果专业合作社555高桥镇宁波市海曙红圣果红心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55合计151025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