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为促进威海临港区外贸创新发展,努力实现外贸稳定增长,区商务局按照《关于鼓励使用外资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扶持意见》(威临港管发〔2021〕7号)的政策要求,将开展2021年区级外贸季度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申请条件在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工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二、支持内容对区内企业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资金扶持政策的项目给予支持,其中支持扩大跨境电商1210、9610、9710、9810进出口规模和促进外贸进出口平台发展支持时间范围为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三、其他要求请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5月13日之前报送至区商务局外经贸发展科,申报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装订好后盖骑缝章,支持促进外贸进出口平台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培育外贸新业态,附件: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使用外资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专项资金申报方案.doc威海临港区商务局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