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请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24〕38号)要求,现将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等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其中中央粮油生产保障76.6万元、农业生产发展1018万元、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30万元、农业生态资源保护10万元、农业防灾减灾资金37.247万元,请各科室根据中央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抓紧做好资金分配、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对重点工作任务应提前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应提前组织做好项目申报、评审及立项等准备工作,确保中央下达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请全面加快专项执行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成,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项目绩效评价情况与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挂钩,附件:2024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分配项目明细表宿迁市宿豫区农业农村局宿迁市宿豫区财政局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