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23〕48号)文件要求,2024年4月18日、7月26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益和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承担实施的“购置生产包装机组等设备”等10个项目进行验收,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查、听取汇报、咨询查验等方式,其中申请验收的8个项目的实施主体都能够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快速推进,全部顺利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建设内容和目标任务,整体实施效果较好,项目的验收结论为:验收通过,有2个项目末予通过,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宿豫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期:2024年9月18日—9月26日地址:宿豫区珠江路(农林大厦)联系人:王乐天、周措监督电话:0527—84459516邮箱:synkcyb@126.com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项目验收结果表宿迁市宿豫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