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印发<东兴市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东农水发〔2024〕40号)文件精神,本年度东兴市获得自治区粮食生产激励资金74万元,经各类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自主申报,村级、镇级审核报送,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复核通过,现将全市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10月29日前邮寄或直送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局(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东兴市东兴镇北郊路27号,联系电话:0770-7682859,附件:东兴市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项目公示表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局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