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乳山市律师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乳司发〔2024〕13号全市律师事务所:《乳山市律师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威海市律师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第二条律师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等级评定适用对象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第三条司法局负责律师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第四条律师行业信用分级分类评定依据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检查考核结果,第五条律师行业信用分级分类评定工作与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同步进行,司法局负责律师事务所、律师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告,(二)在律师队伍建设、开展业务活动、实行内部管理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要求,(三)本所未因执业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信用等级评定为B级:(一)放任、纵容、袒护律师执业违法行为,信用等级评定为B级:(一)因执业不尽责、不诚信、不规范等行为受到律师事务所重点指导、监督或者受到当事人投诉被查实的,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一)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或者行业规范受到行业惩戒,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实行动态管理,第十五条对信用等级评定为B级的律师事务所和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