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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万坊镇办公用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城县人民政府 | 2024-11-04
各办公室:为规范我镇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领取和使用,制定《万坊镇办公用品管理办法(试行)》,一、办公用品采购部门统一由党政办负责采购,其他各办公室或个人不得擅自采购,二、办公用品的分类本办法所规定的办公用品分为一般办公用品和特殊办公用品两类,一般办公用品指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消耗性用品,特殊办公用品指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但不超过1000元的一次性办公用品以及单位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非消耗性用品,三、办公用品采购程序(一)一般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党政办依据库存及办公用量情况提出采购计划,特殊办公用品的采购,由党政办统一采购,(二)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审批计划进行采购,凡未列入采购计划或未经领导审批的物品,四、办公用品领取(一)在领用办公用品时,五、办公用品管理(一)要认真做好新购物品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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