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信息提供日期:2024-11-05信息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重装函〔2024〕400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申报装备需满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整机装备原则上按照台(套)数方式支持,其中高端工业母机、电子专用装备、新型农业机械装备、精密仪器仪表等单台(套)装备价值不高的整机装备可按批次数方式支持,航空发动机、船舶发动机等单件价值较高的核心系统、关键零部件等可按台(套)数方式支持,二、申报程序(一)企业申报生产制造《目录》内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按要求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所属中央企业集团提交申请,完成材料报送(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1),(二)推荐单位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央企业集团,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三)部门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复核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资格,三、申报要求(一)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定申请表以及营业执照、装备销售合同、专利证明材料、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含有关键技术参数的用户合格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则需提供申报装备价值证明材料,3年内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项目,附件:1.填报说明2.资格审定申请表3.发明专利汇总表4.项目汇总表5.审核意见表6.《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联系人:芦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