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深圳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试行办法》(深民规〔2023〕2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经申报及审核,我局现将宝安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岗位补贴(2024年7-9月)发放具体名单、拟发放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11月4日至11月10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提出,提出异议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备核实,民政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确定异议属实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按要求进入发放环节,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宝安行政中心办公大楼459办公室联系人:何俊贤联系电话:29996653附件:宝安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发放名单(2024年第三季度)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2024年11月4日附件:1.宝安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发放名单(2024年第三季度).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