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企业:根据《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3〕96号)、《关于<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建〔2024〕130号)、《嘉兴市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嘉经信投资〔2024〕66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平湖市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重点项目首批资金拨付方案情况予以公示,序号实施主体项目名称首批资金预下达金额(万元)1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吨PTA及210万吨智能化、功能性差别化纤维一体化项目15002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GW高效N型单晶TOPCon太阳能电池项目7503尼得科汽车马达(浙江)有限公司转向助力马达产业链提升项目750公示期: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7日,共5个工作日联系人:向冏0573-85060438,陆晓艳0573-85620836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平湖市财政局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