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65号)精神,根据省社保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甘社保发〔2024〕13号)要求,经前期信息采集、数据核实,积极主动与企业对接,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为企业提供“不来即享”服务,我们全面梳理2024年第二批符合申领享受条件的企业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31日—11月6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有异议,请致电金昌市人社局,联系人及电话: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崔丽英8211098附件:金昌市市本级2024年度稳岗返还第二批.xlsx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3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