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命名不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九)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十)违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十一)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十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或医务人员发生3起以上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群体性事件(≥3人/起),(二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相关要求,三、安全管理与重大事件(二十一)发生定性为完全责任的一级医疗事故或直接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判定的重大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