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为组织实施好我市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培育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项目实施主体,4、同等条件下合作社优先支持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二、项目实施原则项目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三、项目实施内容(一)支持清单一是购置农机具、农产品烘干、仓储、清选包装、检测等设备设施(购买的设备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二是建设果园、鱼塘、养殖场、生产基地等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委托专业机构、行业机构或专业人才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财务管理等服务,(二)负面清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不得用于:1.购买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四、项目补助标准项目总补助金额77.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及辅导员建设,其中要求补助农民合作社不少于7个,补助家庭农场不少于11个,项目单位开展农业生产基础建设、升级技术装备的,五、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期限:2024年1月—2024年11月,请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于2024年11月8日下午下班前携带营业执照、经营情况报告、有资质的第三方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表、正规发票、纳税申报等相关证明资料到栖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现场报名,联系人:李琛联系电话:0535-5227466栖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