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现计划建设2个市级就业驿站(佛冈县广佛(佛冈)产业园就业驿站、佛冈县水头镇就业驿站),现就佛冈县就业驿站运营主体遴选公告如下:一、要求(一)建设主体按照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54号)和《清远市就业驿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和标准,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多就业选择,提供个性化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和政策解读,运营单位负责就业驿站的日常全部运营和管理工作,就业驿站的场地租金、水电及物业等日常相关费用由运营单位支付,(六)权利及义务1.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就业驿站运营管理采取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如未达到考核目标或因运营单位原因造成就业驿站运营管理出现问题,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要求运营单位整改,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申报单位结合自身条件自行向佛冈县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2.由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评审小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遴选确定运营单位,三、申报材料1.就本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运营方案,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