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广东省关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工作部署,落实《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3〕2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4〕57号)、《梅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具体实施方案》(梅市工信〔2024〕64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梅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执行效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研究起草了《梅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7日前将有关意见书面反馈我局(工业互联网与电子信息科),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的需附上姓名及联系方式,来信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署前路6号(邮政编码:514021),电子邮箱:2950@meizhou.gov.cn,联系电话:0753-2392188,附件:1.梅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2.编制说明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