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补助经费的公示各有关单位: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16号)要求,省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申报的开放共享服务合同(协议)进行了审核,拟对符合标准的27家仪器设备管理单位,给予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补助经费,现对河北省2024年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补助单位及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到2024年11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高志彬0311-86045526监督电话:0311-86252318附件:2024年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奖励补助单位及奖励补助经费明细表.doc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