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新区高校毕业生实习就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到新区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原大学生实践基地)的企业实习并就业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二、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1、2023年5月16日(含)之后,实习满一个月以上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三、申报流程及材料实习就业补贴政策每年申报一次,由实习生所在企业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申报材料,经新区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直接向个人银行账户发放实习就业补贴,所需材料:(1)《宁波前湾新区高校毕业生实习就业补贴申报表》(附件1),(2)《宁波前湾新区高校毕业生实习就业补贴汇总表》(附件2);(3)商业保险证明材料、实习协议和实习待遇发放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四、其他1、实习时间按每满30天计算为一个月,实习起始时间按实习协议开始时间和商业保险参保时间的重叠部分计算,2、申请个人及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必要时新区人社部门将联合财政等部门进行核查,取消企业和个人申请实习补贴资格,附件1:宁波前湾新区高校毕业生实习就业补贴申报表.doc附件2:宁波前湾新区高校毕业生实习就业补贴汇总表.xlsx宁波前湾新区人才发展中心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