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莆农综[2024]141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对今年以来直接带动5人(含)以上脱贫对象稳定就业的生产性产业帮扶基地,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奖励可与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叠加,资金由市、区级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手工业加工、商品销售等项目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在省级(含)以上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按照每户1000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资金由市、区级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各镇街要担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体责任,组织所辖村居认真做好资金申报工作,并于10月21日前将资金申报表报送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郭龙亭电话:17******527)附件:2024年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申报表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15日附件2024年脱贫对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申报表填报单位(盖章):单位:个、户、人、万元镇街产业帮扶基地脱贫户产业扶贫奖补资金申请市级奖补资金合计数基地个数带动人数申请市级奖补资金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户数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数申请市级奖补资金主要领导(签字):分管领导(签字):经办人员(签字):。